目前分類:桑.愛隨寫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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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因為等待洗牙的關係,就在牙醫附近四圍逛逛。牙醫位於香港仔,這是我成長的地方,因為由小學至中學的11年也是在這裡讀書。還記得永康甜品,那個傳統的中式糖水店,還有點住家製作的味道。當然,時間流逝,很多地方已不再是從前的地方,某些店也換了好幾次,今天,有點空閒的時間,去逛逛小時候的商場。

香港仔主要有4個商場︰珍寶、利群、利港、數碼天地。珍寶和利群均是已有20年歷史的老牌商場,而利港時間也與它們差不多,最年輕的應是數碼天地,大概只有12, 13年的歷史。從前放學後會俏俏的自個兒逛珍寶商場看衣服,那時的珍寶商場人氣旺盛很多,而且定位為青春活力的商場,到處都是年輕人的店︰有賣飾物的、有遊戲機的、有青春便服的、有賣音樂CD的。一星期總要逛1, 2次,因為客路主打學生哥兒,價錢不會太貴,而且款式時尚。我家有數張歌手的專輯也是在這裡買的,而我第一個穿的耳環也是在這商場穿的,一樓還有間賣毛冷的店,那時個個女孩也會學織頸巾,送給男孩或自己襯衣 (很抱歉我不會... )。還有地庫,有些賣男孩的衣物店,也有數間影印的店,給學生印製筆記再用厚卡紙及膠圈鑲成書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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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因為要轉BLOG的關係,在PIXNET努力的COPY & PASTE (在此實在想說為什麼對香港的YAHOO BLOG並不支援呢!?)

雖然是這樣,但也給我一個機會去看回自己從前所寫的東西。看到自己以前寫BLOG,沒有太多主題,用字口語,沒有太多評價。到後來,字詞變化多了,評價多了,也開始從讀者的角度出發,寫多些讀者會想知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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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準備搬家~ 由YAHOO香港搬來這裡是否不支援呢? 不要緊, 唯有重新打一次吧~

如對本網的遊記及食記有興趣的朋友就要耐心等待一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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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一股衝勁.... 係對設計有一股衝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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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其實是一個大懶鬼~ 

我和家人本身住在一個在公屋中屬於「中房」大小的單位內,我和哥哥住一間房,由小到大他睡上格床,我睡下格床。直到一年前,哥哥儲了一筆錢去開展自己的個人小天地~ 搬了出去,就這樣,這間房便是屬於我的了~~~

我有一個壞習慣。就是貪就手~ 

有什麼拿了出來,擺住先! 有什麼衫洗乾淨了,擺住先! 有什麼衫著了一次,但覺得不髒,可以翻著....又擺住先!
就這樣一個約有50多尺的房間就會變成一個垃圾房,而我每天也睡在這垃圾房內 (當然哥哥已陪我睡這垃圾房多年,這房間對他的價值謹限一個床位而已)。但我其實也有優點的,就是這垃圾房會有一天突然地令我討厭,於是我便會"的起心肝"去大幹一場,丟棄滿滿的一大袋垃圾,再買些收納櫃回來整齊地放置我的物品。剛好最近,數星期前,堆滿的物品又再次令我討厭,於是我扯起條筋,大執一番~~ 而對上一次這樣做應該已經是2007年前......

好! 我將所有東西掃在地上,再重新執拾。本身床與書檯之間有一條約為18cm的隙位,為了不浪費它我毫不猶豫地買了一個一行四格的收納櫃,每格的深度也不淺~ 頓時多了很多空間使用,還多了一個床頭櫃!之後看看有什麼需要丟掉的時候,很多東西再次出現我的眼前.....

我看見了數本書。這些書名大家可能認識的,有一本叫「臺北人」,是白先勇先生的著作。另一本叫「棋王樹王孩子王」,是阿城著。這兩本書名熟悉但怎樣也記不起為什麼會出現在我的家內,應是中五時需要讀的讀物,做一些中文讀寫報告。不知道多年後的我去完台北後再讀這本「臺北人」是什麼樣的感覺?我想可找日試試~ 另外我也看見一本「文囿」。這本是當年我母校25週年銀禧紀念,特別輯錄的一本文集,而我還留存的原因,除了是特別版之外,還有我的其中一篇中文作文也在其中!那篇是我中二時的作文,題目叫「地鐵眾生相」,看著那時的文筆,雖然不是很好,因為有好多「呢」字,但確實現在的我也未必會寫得出來。或者現在的我經歷多了,寫的角度或著眼點可能會不一樣。當時的我居然用到了聽覺、嗅覺、視覺三個官能的角度寫下早午晚在地鐵看到的不同情境~ 現在看回覺得既熟悉又陌生,感覺有趣~

再執拾,看到了很多手錶。應有5-6隻左右。它們已沒有電,不會動。有的有破損,例如秒針斷了、錶帶爛了。看到這些錶總會想起某些的片斷。看到那隻史路比的鋼錶,那是媽送給我的禮物,那個粉紅的貝殼珍珠面,當時覺得非常漂亮~ 也戴了好幾年~ 看到另一隻細小弧形錶面的,中間印有一個油畫風格的小孩,那隻是一位中學同學送給我的生日禮物。需知道那時的我不太合群,沒有「埋堆」,能得到同學送贈的生日禮物實在驚喜萬分,當時我也很喜歡。還有另一隻鋼錶,是幼身的飾物帶~ 也不太記得它的出身,還有些膠錶等。這些物品望著望著,突然回憶襲來.... 直至2007年,已讀完HD的我想在新年用隻新錶,便購買了一隻Tommy Hulfiger的不銹鋼防水錶,中間白色珍珠面,旁邊有數夥閃石作襯托,煞是漂亮!那時要1000多元。可能因為成長了的關係,不再貪新鮮轉款,就這樣一直用到現在沒轉過。反而購買了這錶後的半年當時的男朋友購買了一隻cK鵝蛋形錶給我慶祝找到工作,我就沒帶過,看著還是閃閃的錶面,感覺就像是剛買不久,但是當再看到錶帶那些破面,我沒帶反而有些殘破,就是因為歲月在這錶逝去的痕跡吧? 原來就算是多麼的原好無缺,但這錶也確實地已過了5年之久.....

再執拾,還有很多漫畫書,有2本還是新的未開封!由於已忘記了內容,再看也不要緊;還有相機,電話,3年前的電話只有300 mega pixels已很厲害!! 而包裝盒還在! 還有不同的相片、CD、信紙、貼紙等.... 當時是興儲這些貼紙,儲到不捨得用!而我也會寫信比筆友,故留下了很多信紙~~

想著,原來「收藏」是很奇妙的東西。那一刻,你會覺得很漂亮,要留住它,儲起來,但是不會用。你收藏的目的,是因為留住你那時認為有價值的東西。你會儲到不捨得用,儲到你忘了在儲,但儲不到你卻為了不能留住一些特別漂亮的版本而失落。到後來,就是10年後的今天,你已忘了它的存在,而是因為突然「扯起條筋」,令你「不經意」地看到它。而它這時轉化成一樣只能勾起你回憶的物件,已再沒有那種要收藏的衝動,也沒有因為你現在沒儲而失落,這個心理上的轉化過程令這變成了一件只會佔有你空間而沒有用途的「物件」。就像酵素,因時間的關係,將由普通糖轉為寡糖,令食物發酵,此糖已不同彼糖。這,確實是十分匪夷所思.....

這時,我腦中閃了一句︰
「回憶往往是需要被丟棄時才會被記起」
如我沒有扯起條筋執房,這本貼紙簿還會原好無缺的留在我的房間,它還有它繼續生活在我的抽屜內,我還是我繼續的忙碌,不會記起。
所以,當經過上述的心理轉化過程,認為這些東西已變成沒用,丟棄時沒有失落的感覺,你便可以暢快的大堆大堆往垃圾桶扔。扔前會懷念一番,或給它拍一個照片,留著你曾經擁有過這樣物品的記憶,然後,丟進垃圾桶,回復平靜。你可能會有一剎那的可惜感,但當第二天,你不會發現它們原來有用但被丟棄而可惜,再過數月,你可能已忘了那種可惜感。而你,就會因為這樣對待你的「回憶」而重拾一些儲存的空間;再然後,你會繼續將你現在這一刻認為有用或認為想保留或需懷念的物品放進這空間去儲存;再再然後,某年後的某天,又再上演這場「丟掉.回憶.再儲存」的好戲。

但是,人,或是我,卻明知又在不斷的重複著這場戲,難道這就叫做「情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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